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
《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4-82510755
电子邮箱:hzc-fgw@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