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
8项镇江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审查规范》等8项镇江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附件2)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至相应标准联系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
1.标准清单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