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规范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至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1. 电子邮件:jssggjgjn@163.com;
2. 传真:025-83398595;
3. 信函: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号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邮编:210024。
联系人:沈昀,025-83398595。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江苏省公共机构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