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府办函〔2024〕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打造符合江门实际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覆盖面,拓宽绿色低碳融资渠道,进一步打破银企对接壁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江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江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相辅相成,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为发挥金融对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绿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完善具有江门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覆盖面,拓宽绿色低碳融资渠道,进一步打破银企对接壁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制定《江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江门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探索绿色低碳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说明
《方案》所称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具体分类可参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是指对江门辖内项目进行遴选、评估认定,并对符合标准的绿色低碳转型项目信息进行汇总形成的数据库。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4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为金融机构及企业(项目)提供精准有效的融资对接服务,进一步规范相关银企融资对接数据填报工作。
力争到2025年,争取实现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中的合计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为库内项目提供更多“量身打造”的金融工具,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降低企业成本。
到2030年,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成果运用持续拓展,项目库中的合计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0%左右,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辐射面更广、影响力更强,成为助力我市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抓手。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指导及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成果运用及拓展;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配合单位,负责项目库的信息统计与报送。具体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认定及管理,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更新项目信息,并根据报送项目信息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及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并及时移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确保项目库信息动态更新。对于需新增入库的项目,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实时报送,做到“随报随审”;对于需移除的项目或需改动的项目明细信息,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集中报送。
(二)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负责全市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库的成果运用,配合做好项目入库及移除等相关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辖内各银行机构对通过评估的项目实施跟踪核查,每季度更新相关融资数据;协调辖内银行主动对接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积极推动绿色项目库链接至粤信融平台,争取拓展至更多平台进行展示,助力融资供需双方多渠道高效对接。
(三)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部门职责,根据《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及《<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解释说明》,主动梳理并筛选所属领域符合要求的项目信息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项目库管理相关工作,主动梳理所属领域的项目信息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对于需新增入库的项目,需做到实时报送;对于需移除的项目或需改动的项目明细信息,需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各县(市、区)政府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本地区项目报送工作。
附件:1.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2.《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解释说明
3. 江门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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