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进一步实现对企业碳排放的精准管理,建立全过程碳排放管理控制机制,我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12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邮政编码51803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0755-88127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lsfz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与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