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内发改环资字〔2024〕1293号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19号)有关工作安排,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旗县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旗县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