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通知》(穗发改函〔2024〕2517 号)(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降碳、低碳技术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将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技术聚焦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以及辅助降碳等类别,涉及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相关领域,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 号)(详见附件2)。
二、技术条件。申报技术应具备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效果,或具有大规模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申报技术应具备清晰的知识产权,关键性能参数可量化,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申报技术在行业内应具有引领示范性和复制推广性,在国内拥有至少1个已实施应用的典型案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申报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四、申报程序、时间。请各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填报《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申报表》(详见附件3),于2024年12月18日18时前提交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zhbjob@126.com。
我局将于12月25日前,组织对本次申报技术进行初步遴选。后续发改委将开展进一步遴选。
五、成果应用。申报通过的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将列入《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我局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推广应用。
附件:1.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的通知(穗发改函〔2024〕2517号).pdf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