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构建转型金融支持体系助力江苏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苏商银行:
转型金融是支持传统行业领域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活动,是绿色金融的延伸和扩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构建转型金融支持体系,促进传统行业特别是高碳行业加快向低碳转型,助力江苏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国际、立足实际、需求导向”的总体思路,结合江苏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包括1个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N个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N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1+N+N”转型金融支持体系,并配套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江苏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
二、明确传统行业绿色转型路径和目标
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首批《江苏省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涵盖了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印染、航运、建材、造纸等八大行业。《目录》列示了转型金融重点支持的转型类别、转型路径及相关基准值目标值等,是识别转型活动、开展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的基本依据。《目录》适用于江苏省内有转型需求和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企业可以对照《目录》设定转型目标,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转型计划、融资计划和治理计划等。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目录》细化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转型金融产品与服务。转型金融评审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可以参照《目录》开展转型效果评价,提供转型技术咨询。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和各设区市工信、发改、环境部门可依据《目录》制定激励约束政策,指导辖内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转型金融服务等。
首批《目录》可登录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官方网站或“碳评价网”(www.tanpingjia.cn)查看或下载。《目录》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转型金融市场需求、国际国内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标准升级情况等适时调整和修订,后期也将逐步向其他传统行业领域拓展和延伸。各地可根据产业特色,在省级目录下制定更加匹配本地传统行业绿色转型需要的目录。
三、严格开展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
(一)制定认定评价标准。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并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了《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为有转型需求的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转型规划依据,同时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识别和评估转型金融项目,降低转型金融业务风险,避免“假转型”和“碳锁定”等现象发生。
(二)开展转型融资主体认定。在《目录》范围内,有明确转型计划和转型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可在“碳评价网”提交转型融资主体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转型计划、融资计划及治理计划等。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技术、金融等领域专家依据《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认定结果。
经评审认定合格的企业和项目,纳入转型融资主体库,并在“碳评价网”首页“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库”专栏向社会公示。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和各设区市工信、发改、环境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指导和支持企业在开展节能技改、设备更新、绿色工厂申报的同时,积极申请转型融资主体认定和入库,推动转型融资主体库增量扩面。
四、强化转型融资主体金融支持
(一)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各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转型金融工作,主动与转型融资主体库内企业对接,对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及时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完善转型金融信贷管理制度,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创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具有奖惩机制的转型金融产品,将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抵质押要求等与企业转型成效挂钩,激励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二)定期开展转型成效核验。对于转型融资主体库内获得融资的企业和项目,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行业和技术专家,定期对其碳排放、碳足迹情况以及转型计划完成情况开展核验,依据核验结果和《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开展量化评价,坚决防止企业“漂绿”“假转型”等问题。评价结果在“碳评价网”首页“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库”专栏公开公示。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结果及相关报告等可作为授信审批和实施政策奖补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激励约束和成效宣传。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单列再贷款额度,对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转型融资主体库内企业和项目发放的、符合再贷款要求的转型金融贷款,优先提供再贷款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将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转型金融贷款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贴息、风险补偿、直接奖励等配套支持政策,发挥“几家抬”合力,共同推动传统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及各市分行将各金融机构转型金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效果评估,并根据需要适度提升相关指标权重,对于转型金融工作开展不力的金融机构,及时进行约谈督导,视情况通报至相关金融机构总行。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和各设区市工信、发改、环境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专场活动等方式,及时总结并宣传转型金融创新产品、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