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低碳材料分会!
  | 会员服务  |  创建桌面  |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标准 > 政策法规
关于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7-31 11:51:01   浏览:425次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要求,支持本市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预申报条件

  (一)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市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二)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三)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四)3年内未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五)重点支持产业基础好、创新活力强、符合上海“(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导向的园区。

 二、预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愿申报的园区管理机构填写《国家级零碳园区预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yz@fgw.shanghai.gov.cn并抄送maojp@sheitc.sh.gov.cn。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组织评估,择优选择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园区,指导园区编制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吕一铮 23119465

                市经济信息化委  毛俊鹏 23119418

  附件:1.国家级零碳园区预申报表

             2.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wps

0
0
 

相关链接

 

热点资讯

1   欧陶科技再获三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2   北京:二氧化碳年排放超5000吨(含)拟被列入
3   水泥低碳制造智能化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评
4   低碳同行 绿色发展——2021建材行业碳减排
5   四川:将推进重点领域碳排放配额和核证减排
6   上海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数字化转型

图片资讯

网站首页 | 协会介绍 | 协会领导 | 战略合作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低碳材料分会 www.dt3060.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赛欧科技大厦9层 咨询热线:010-83509947 信箱:qwz-411@126.com

声明:本网站部分转载信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