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盐城市地方标准《沿海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意见的公告
盐城市地方标准《沿海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正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面向全市征询意见。根据有关要求,我委在官方网站上同步通知,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24年6月20日前联系起草单位,联系方式在附件中的意见反馈表已备注。
附件:沿海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及其他材料.rar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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